溪南镇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溪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件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溪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溪南镇南岸路1号;邮编:355107;电话:0593-8793009,传真:0593-8793144;邮箱:xpxn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溪南镇严格按照《新条例》及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设置类23条、其他应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5条、财政预算类1条、财政决算类1条等。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健全了组织。溪南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镇级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部门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合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明确了责任。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制定了工作计划,规范了工作制度,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注重了宣传。组织机关干部和镇级部门(单位)负责人学习《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体干部认识到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
(四)政务信息公开“两化”管理情况。积极参与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乡镇街道标准目录初稿意见征集。镇政府严格按照《新条例》及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工作,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严格落实“三审核”制度,报送两馆及每季度定时报送季报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五)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应对全媒体时代,采用多种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为民便民方向发展。2020年,进一步加强了QQ群、微信群的管理,加强对《清新溪南》微信公众号的内容更新,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专栏等常规载体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为民便民的功能。
(六)加强信息化管理,强化考评考核。加强学习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完善性,注重掌握日常工作的推进情况。将政务公开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全镇政府工作部门、相关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规范和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依法、真实、便民、及时,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或方式开展不定期政务公开评议,对评议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督促相关办公室和负责人整改到位,合理采纳多方意见。我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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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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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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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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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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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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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笔)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21622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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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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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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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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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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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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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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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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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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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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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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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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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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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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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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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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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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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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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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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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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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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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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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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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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政府办的要求,我镇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通过网站、会议、政务公开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溪南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的事项。
溪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溪南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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