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ND09101-0209-2022-00020 | 文号 | 霞政办〔2022〕36号 |
| 发布机构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2-03-28 |
| 标题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索 引 号 | ND09101-0209-2022-00020 | ||
| 文号 | 霞政办〔2022〕36号 | ||
| 发布机构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生成日期 | 2022-03-28 | ||
| 标题 |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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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 | 有效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环境保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形成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及其危害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
(一)地理环境和气候特点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地形以中低丘陵区为主,自然斜坡坡度大,境内地层主要为中生代的沉积-火山岩系,构造条件复杂,岩石风化强列,土层厚度大。因地处东南沿海,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100-1800毫米之间,雨水充沛。其中5、6、7、8四个月份的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55%-60%。7、8、9三个月为台风季节,台风天气造成的局部高强度降雨极易诱发地质灾害。我县的地理环境和气候具备了地质灾害的发育条件,属地质灾害的易发区。
(二)2021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1年,我县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1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人民群策群力加强防御,及时组织群众转移,有效处置各类地质灾害,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地质灾害点的分布情况
经统计,2022年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2处,其中滑坡26处、崩塌26处。按行政区划分:松城街道1处、松港街道7处、松山街道3处、三沙镇1处、水门乡3处、牙城镇1处、崇儒乡11处、柏洋乡0处、盐田乡3处、沙江镇4处、溪南镇4处、长春镇4处、下浒镇3处、北壁乡5处、海岛乡2处。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范围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全县5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的44个行政村,受威胁的人口达514户2882人,其中威胁农村中、小学校舍的灾害点4处,受威胁师生603人;全县还有房前屋后高陡边坡844处,直接威胁到灾害体前缘或灾害体上建筑物以及居住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到公路两侧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2022年地质灾害点见附件1)。
我县地质灾害发生受地形地质条件控制、由强降雨和工程活动诱发;灾区与强降雨区高度重合,重大群发性灾情的重现期约4-7年。受人为活动的影响,我县城镇山边地带、山区农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地带以及其他旅游景点、学校、水库库区、采矿区、交通干线等地段为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段,在雨季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是我县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
三、重点防范期
我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在4-10月份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我县春季多雨,5—6月为降雨高峰,7—9月为台风季节,因此在这敏感时段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工作应早部署、早安排。
根据近几年我县地质灾害和降雨量关系的初步分析:当降雨量大于50mm时,一些危房后斜坡就会出现初始的变形迹象、诱发地质灾害,此时降水量可视为我县地质灾害的警戒期,在此期间应加强监测和预警。当累积降雨量达到150mm,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开始产生;当累积降雨量达到200mm,地质灾害(主要是滑坡、崩塌)发生的频率就显着升高。同时,本县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比较明显的滞后效应,雨后(尤其是持续性的降水后)1~3天内仍然是各类地质灾害较为活跃的时段。
地质灾害除由降雨所诱发外,矿山及人类工程活动(山边工程)所诱发的地质灾害也占有一定比例,因此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在非汛期也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四、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
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由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主要干部担任。
地质灾害监测人由受威胁的单位和相关个人承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居)“两委”组织村(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及临时施工工棚等,由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和监测。
县自然资源局要督促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要按要求建立基础台账,不断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建立健全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治体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的力量,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批准发布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境内地质灾害的预报,宣布进入临灾应急状态;批准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组织救灾工作;领导和部署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境内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临灾应急和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列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每年汛前要组织力量,会同应急、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进行调查,提出防灾措施和建议,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所辖行政区本年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作出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协助县政府建立乡镇(街道)、村、灾点三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与防汛、气象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汛期特别是台风暴雨、异常降雨时段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专家组开展应急调查与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排险防治措施,防止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和降险工程;根据地质灾害速报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速报灾情、险情。
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地质灾害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对应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的财、物准备,协调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
县住建局负责对建筑工地、市政设施、危房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检查,落实防灾措施;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地灾点监测和防御,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县水利局负责对本系统病险水库、闸坝、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和附属设施进行检查,落实防灾措施;督促项目业主对水库(含水利部门管理的发电水库)及其他水利设施管理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体进行监测、防御;发现险情,及时通知水库下游乡镇(街道),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非水利部门批准建设的发电水库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地质灾害检查、监测、防治工作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
县教育局负责对校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在校师生、员工避险转移,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县气象局负责收集、分析、预报有关气象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提供降雨信息;适时发布台风(含热带风暴)、暴雨警报。
县民政局负责及时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安置和救济灾民。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随时准备奔赴灾区投入防疫和治病工作;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疾病加强监测、预防和控制;加强对灾区饮用水源、卫生安全的监管。
县文旅局负责组织旅游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做好游客避险疏散、抢险、救助工作,督促旅游业企业对公园景区的地质灾害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
通信部门负责确保各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地质灾害防御区之间的通讯畅通。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的防灾工作进行检查,落实防灾措施;督促相关责任人、监测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加强监测、防范,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抓紧修复损坏的公路,保障交通干线畅通;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转移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铁路部门负责对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进行检查,落实防灾措施;督促相关责任人、监测人对地灾点进行监测和防御,发现险情及时排除,确保行车畅通;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行政村(居)是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具体责任单位,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应当根据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特征的巡回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应当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组织避险疏散,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局报告。
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二)编制年度防治方案与预案
1.编制《年度防治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应会同县应急、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编制我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3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教育、铁(公)路、旅游景区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辖区内校舍、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区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县级年度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
2.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下称《群众转移预案》)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所在地的《群众转移预案》,并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群众转移预案》应在相关村(居)公布,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群众转移预案》内容包括: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应急响应;转移工作的实施,包括应急发布信号、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或者自然灾害避灾点等安全地带;保障措施,包括生活安置及供给、医疗防疫、治安保卫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地质灾害险情状况、转移路线和自然灾害避灾点、临时避难场所等定期组织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修订《群众转移预案》,并及时予以公布。
3.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县自然资源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上级《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内《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乡镇(街道)、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三)开展汛前检查
3月底前,县自然资源局应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检查内容包括:
1.防灾责任制建立完善情况。重点检查领导机构建立,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及“五到位”情况。
2.地质灾害险情隐患的巡查、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各灾害点是否制定了包括监测方式、预警信号、紧急避险、转移路线等内容的防治方案,是否明确了监测责任人、是否落实了防范措施,地灾点警示牌的设置情况。
3.防灾保障措施的建立完善情况。乡镇(街道)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群防队伍、基层防灾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的技术培训及实战演练情况,是否逐户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四)落实防灾制度
1.汛期值班制度
我县汛期时间较长,各级防汛办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一个领导带班,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2.险情巡查制度
汛期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受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主干等防灾负责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特别是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巡查,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重点地区要予以公告,设置更新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包括:已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极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工程设施、厂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在暴雨等作用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需要实施人员转移的高陡边坡、山边河边、低洼地带、旅游景区、矿山等危险区域。
3.监测制度
地质灾害的监测、巡查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实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由村(居)“两委”组织受威胁村(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由单位组织员工开展巡查、监测。监测的内容主要为观测降雨强度、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因工程建设、旅游景区开发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
(五)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制订、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两卡”)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具体措施,县自然资源局应当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结合属地实际,指导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落实好“两卡”的发放工作。其中防灾明白卡应明确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规模、威胁对象、预警信号等防灾工作内容;避险明白卡应明确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自然灾害避灾点(或临时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内容。两卡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3月底前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以提高单位和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效率。
(六)加强群测群防建设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巡查体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包括:有组织机构、防治经费、防灾规划、应急预案、防灾制度、宣传培训、气象预警预报、隐患点监测、监测手段和仪器、警示牌设置和信息传递等。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应当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组织群测群防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开展排查、监测和巡查。发现灾情、险情,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即:
(1)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有监测器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理。
县自然资源局应当在3月底前对辖区内群测群防情况进行落实,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基础台账,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设备,并会同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夯实基础、提高能力”的思路,全面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即:对辖区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评估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放到位;对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
六、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一)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四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三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黄色预警)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二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橙色预警)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一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红色预警)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由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并对公众发布。
(二)应对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范,做好各项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进行巡查;隐患点和易发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级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其他部门和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监测、巡查,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二级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加密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级协管员应对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密监测和防范,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易发区受威胁人员要根据当地雨情、险情,适时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做好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群众转移至地质灾害避险点。
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的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一)应急准备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乡镇(街道)、学校和其他它企事业责任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构,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装备,形成高效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县自然资源局要成立由局领导负责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和辅助支撑的应急专家组,明确人员名单。
(二)灾险报告
单位和个人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时应立即向事发地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县自然资源局报告。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本方案速报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地质灾害信息。
(三)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要按照《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调查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县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单位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地质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八、搬迁避让与治理
(一)搬迁、避让
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鼓励受威胁的村(居)民实施搬迁避让。在组织村(居)民搬迁避让时,应当在充分听取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明确搬迁范围、安置地点、补助政策等事项。
搬迁避让安置点的选址、规划要和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造福工程、旧宅基地复垦等相结合,按照有利于防灾避险和发展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做到科学合理、配套完善、节约用地。
在搬迁安置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包括搬迁补助对象的确定、补助资金发放等重要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民搬离旧宅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搬迁人限期拆除旧房,退还旧宅基地使用权,地方政府方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地质灾害治理
对于不适宜搬迁的隐患点确需治理的,应实施工程治理和降险处理:
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地质灾害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单位组织治理。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治理。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造成他人损失的,责任方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承担单位。
九、《防治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相应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健全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惩处。
(二)加强指导,健全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责任,制定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
(三)加强监督,强化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法管理地质环境,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群防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5.12”防灾减灾日等契机,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山区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的干部分批、分期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使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上新台阶。
(五)加大投入,防治并举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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