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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公安局森林分局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7-2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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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公安局森林分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霞浦森林公安部门包括综合股、治安股、刑警队、法制股等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杨梅岭森林派出所、水门森林派出所等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公安局森林分局

        行政

        20

        1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森林公安部门主要任务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落实护林防火宣传教育,调处涉林矛盾纠纷,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局紧紧围绕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按照上级部署相继开展了“2017利剑行动”、集中打击整治主要交通通道两侧一重山破坏林地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全体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克服厌战情绪,深入林区边宣传、边摸排、边整治,加大防范、查处、打击力度,严格公正执法,加强林区治安管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取得显着成效。2017年,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25起(其中非法狩猎15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动物2起、滥伐林木案件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3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破案18起(其中积案3起),移送起诉10起11人。受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1起(其中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52起、滥伐林木案件6起、非法移植非保护树种的树木2起、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1起),处罚68个违法个人或单位。

        (二)落实维稳工作,加强涉林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为维护“两节”、“两会”和厦门“金砖会晤”等重要时期的林区安定稳定,按照安保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开展缉枪治爆、林区禁种铲毒和堵源截流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预防管理,布控治安耳目,密切关注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林区风险隐患排除,落实林区维稳情报信息报送工作,有效控制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林突发性事件。同时,民警们深入林区乡村,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实实在在掌握群众的呼声,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并认真梳理归纳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力所能及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缓解、化解矛盾,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13起,有效防止了上访滋事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

        (三)强化宣传工作,营造保护生态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保护林地和护林防火宣传。组织民警深入乡村采取宣传车沿途滚动广播禁火令、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保护生态资源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开展禁毒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法制宣传活动。发动群众自觉抵制毒品和食用野生动物制品,检举揭发种植毒品和侵害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民警们以查处的典型案件为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震慑犯罪行为,提高了林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宣传”系列活动。2017年,共撰写报送霞浦森林公安信息113条,真实反映了我县森林公安为保护生态资源而尽职尽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了森林公安的影响,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积极推进“四项建设”,完善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保障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修缮森林分局的办公用房和办案中心,并添置了一批办公桌椅、书柜、空调、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以及信息采集室的手机数字采集系统等配套设施,森林分局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办公和办案条件全面得到改善。二是做好新民警招录工作。为缓解警力紧张问题,减轻民警工作压力,上半年,局领导积极向县委编办请示,并经人社局组织招考录用公安院校毕业的新民警2人,充实了基层警力;下半年,通过申报已同意2018年再招考2位民警。

        2、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一是补充完善公安政治工作信息系统的数字,对系统所涉及的信息集和信息项,逐一进行补录完善,确保实现警衔申报等政工业务在公安网上流传。二是加强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公安信息共享查询应用“七不准”》、《公安机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信息问题专项治理部署会精神和有关案件通报情况。按照“谁持有,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全体民警签订“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书”和“数字证书使用责任书”,全面开展公安数字身份证书规范清理和公安网终端实名注册登记,对所有数字身份证书状态及相关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及时更新确保有效,做到数字身份证书信息与人事信息系统一致,做好公安信息网边界的清查整改工作,防范“勒索病毒”的应急处置工作,夯实公安信息网络安全基础。

        3、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落实每周案件汇报研究制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考评,促进民警在接处警、执法办案、执法公开、涉案财物管理、法制民警审核等方面,都能够做到严格依照执法程序进行,保证执法质量上台阶。二是按照执法规范化奖惩规定的精神,为了加强执法动态管理,推动建立数量与质量并重的执法办案激励机制,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到位,今年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执行执法办案积分管理制度,纳入县公安局统一对执法民警进行记分,定期综合评估,衡量执法质效,落实奖惩措施。三是引导民警们树立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理念,自觉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熟悉案件网上操作流程和网上执法监督工作,规范使用执法办案场所,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处警办案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预防发生执法安全事故和执法不规范行为。

        (五)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提升民警综合素质。我局认真落实“三个必训”工作,在全体民警实战训练15天的基础上,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精神,严格每周半天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两会”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大职责使命;二是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省森林公安局阮孟诚局长在《全省森林公安“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林区安保维稳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和市局李烈寿局长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民警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安保工作;三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警媒介素养和涉警舆情应对的能力水平,按照省厅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学习掌握舆情应对常识和宣传纪律要求,并组织开展全警重大活动安保涉警舆情应对测试;四是为弘扬正气、凝聚警心,根据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向我省公安英雄模范立功集体学习部署,开展以“学英模、树标杆、创先进、走前列”为主题的向我省公安英雄模范学习活动,大力弘扬森林公安“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职业精神;五是抓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公安厅“九个严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教育警示民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最大限度地防止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森林公安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65.86万元,本年收入290.84万元,本年支出318.1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55万元。

        (一)2017年收入290.8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56万元,减少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5.6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1.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5.2万元。

        (二)2017年支出318.1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93万元,增长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1.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1.97万元,公用支出69.74万元。

        2.项目支出6.4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5.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28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 

        (二)2080501离退休支出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高龄补贴支出由财政直接转社保。

        (三)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 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4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3万元,同比下降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2016年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2%,主要是: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三)公务接待费6.48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技术鉴定、上级调研、工作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85批次、接待总人数539。与上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4%,主要是: 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9%,主要是: 差旅费、办公用房修缮费、劳务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