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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县政府办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1-3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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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3

         

        2018年度县政府办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县人民政府的公文办理和重要会议材料的拟制、校核、印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文件、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为县政府领导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监督行政执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政府办包括1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政府办

        财政拨款

        42

        40

        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财政拨款

        5

        4

        总值班室

        财政拨款

        3

        2

        效能投诉中心

        财政拨款

        5

        4

        数字办

        财政拨款

        8

        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县政府办主要任务是:完成县政府的办文、办会工作;认真做好各项督查;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完成县政府领导交代、安排的接待任务;完成县政府外事、侨务工作;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抓好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

        (二)认真完成县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组织、记录和纪要的起草工作。

        (三)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所联系领导分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综合调研活动。

        (四)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人代会、县经济工作会、县政府全体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指导、协调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实施和宣传工作。

        (六) 收集、处理、传递和储存全县以及外省市区县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信息调研。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为907.73万元,比上年增加109.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7.73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07.73万元,比上年增加109.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7万元,公用支出351.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07.73万元,比上年增加109.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532.6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1.49万元。主要用于公用、交通费及电话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其他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2.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5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0团组及0人次出国(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区单位来我县调研、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32.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2.4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5%,主要原因是:本办公务用车8辆,其中一辆为中巴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政府办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49万元,比2017年增加62.7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经费及物业劳务费等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政府办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县政府办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政府办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