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海岛乡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海岛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落实海岛乡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全乡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海岛乡人民政府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5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乡党委办 |
全额 |
22 |
18 |
乡政府办 |
全额 |
4 |
4 |
乡人大 |
全额 |
1 |
1 |
乡计生办 |
全额 |
5 |
1 |
文化站 |
全额 |
2 |
2 |
村建所 |
全额 |
2 |
1 |
农业服务中心 |
全额 |
11 |
9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海岛乡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构建“渔旅融合美丽新海岛”的发展定位和“一个中心、四大板块”的发展布局,坚持“以海为主、以工为先、以业富民、以项目为抓手、提速发展、全面进步”的发展思路,稳中求进、好中求快,逐步推动美丽新海岛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促进旅游产业不断优化、升级,吸引更多外来旅客。
(二)加快推进项目、基础建设进程,打好项目、基础建设战役。
(三)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速生态环境建设。
(四)深入开展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海岛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为502.86万元,比上年增加164.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8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2.86万元,比上年增加164.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32万元,公用支出15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2.86万元,比上年增加164.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3101)182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0301)202.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三)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0101)12.2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四)文化体育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2070109)18.9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事务支出(2120199)7.5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事务管理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17)8.29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七)农业-事业运行(2130104)71.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站、农技站、经管站、水利站的支出。
(八)本单位企业站2018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9.6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开展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7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改支出结构。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9.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9.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0.21%,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车管理规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海岛乡人民政府(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1万元,比2017年增加1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海岛乡人民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海岛乡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海岛乡人民政府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1××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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