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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三沙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8-01-2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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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3

         

        2018年度三沙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三沙镇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三沙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三沙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人民政府

        财政拨款

        19

        17

        人大

        财政拨款

        1

        1

        党委

        财政拨款

        21

        17

        文化站

        财政补助

        2

        1

        计生

        财政补助

        7

        12

        村建

        财政补助

        4

        7

        农业

        财政补助

        10

        8

        经企站

        财政补助

        8

        14

        三、三沙政府人民政府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发展特色经济,增加群众收入。

        一是抓特色经济。二是抓设施农业。三是抓山地农业开发,畲山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发展。四是抓规上发展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

        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特色村寨建设步伐;不断强化环境保护。

        (三)发展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发展教育、卫生事业;继续开展争创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活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四)实施民生工程,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五)切实转变作风,提升干部能力。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注重党风廉政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三沙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为843.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8.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补助、“光影小镇”补助、行政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6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43.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8.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2万元,公用支出268.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3.32万元,比上年增加188.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补助、“光影小镇”补助、行政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3101)164.16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支出。

        (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0301)432.1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支出。

        (三)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0101)12.57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代表会的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2070109)8.9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文化站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101)54.41万元。主要镇社区事务管理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16)89.5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计生办公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2130104)81.4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站、农技站、农机站、经管站、劳动站的支出。

        (八)本单位企业站2018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基金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3.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暂无安排(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8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0.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0.2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三沙镇人民政府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23万元,比2017年增加22.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三沙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2.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三沙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三沙镇人民政府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1××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