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2016年长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长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9-08 09:49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2016长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第十六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长春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执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长春镇人民政府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7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春镇人大

        党群(全额拨款)

        1

        1

        长春镇党委

        党群(全额拨款)

        19

        15

        长春镇政府

        行政(全额拨款)

        16

        14

        长春镇农业服务中心

        事业(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

        9

        8

        长春镇水利站

        事业(全额拨款)

        2

        3

        长春镇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

        事业(全额拨款)

        3

        6

        长春镇人口和计划服务中心

        事业(全额拨款)

        10

        9

        长春镇企业服务中心

        事业(全额2名,其余自收自支,)

        8

        20

        长春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事业(自收自支)

        3

        2

        长春镇文化服务中心

        事业(全额拨款)

        2

        1

        合计

         

        73

        7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长春镇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以海为主、以工为先、以业富民、以项目为抓手、提速发展、全面进步”的经济发展思路、“一个中心、四大板块”的发展布局和“12345”计划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工贸旅游滨海重镇”的发展定位,深化“洪江工业集中区”、“滨海文化产业与旅游休闲区”、“水产品储藏和深加工区”及“宜居商贸集镇”四大产业布局建设,并着力打造闽东最大的水产育苗基地,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新长春。为此,将着力抓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抓项目,增后劲,进一步壮大经济实力

        (二)抓民生,办实事,进一步改善民生福祉

        (三)抓农业,调结构,进一步夯实三农基础

          (四)抓统筹,保协调,进一步发展社会事业

        (五)抓旅游,促消费,进一步提升第三产业

        (六)抓党建,谋高效,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长春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为741.9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1.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41.9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36万元,公用支出100.7万元,项目支出231.30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741.92万元,主要支出(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53.8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其中景区(项目)经费40万元。

        (二)国防支出(203)3万元。主要用于民兵预备役部队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204)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安全维护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55.9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87.3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和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6.0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业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 (212)36.0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业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 (213)272.30万元。主要农业水利事业经费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及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目191.3万元)支出。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17.3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事业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暂不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18.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及各单位业务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0.5%,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4%,主要原因是:注意车的保养与维护。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