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水门畲族乡】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办理程序及救助标准

        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办理程序及救助标准
        来源:365bet体育赌博_怎么无限注册365游戏账号_beat365亚洲体育官网水门畲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12-02 12:18 责任编辑:陈思思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一、服务事项: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

          二、申请受理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办理依据:

          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民救【2021】127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救【2021】128号)。

          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96元,城乡低保待遇按照家庭月人均收入差额享受补助。

          2、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全自理917元,半护理1130元,全护理1343元;集中供养标准全自理1772元,半护理2283元,全护理2795元。

          五、申请时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书(由村(居)委会签注意见盖章)。

          2、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字、按手印)。

          3、社会救助家庭诚心申报承诺书(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字、按手印)。

          4、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记录表。

          5、村(居)委会公示表。

          6、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疾病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在校证明、下岗证、受灾材料、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员证;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六、办理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居民小组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中受理申请,每月14日之前统一录入社会救助服务平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2个月后出具核对报告。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核对报告结果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实,确认签署意见后完成审批。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