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26 11:30 浏览量:{{ pvCount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厅〔2019〕219)号要求,市局编制了《宁德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宁德市社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下简称《市标准目录》,见附件2、3),现将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应参考《省标准目录》,按照《市标准目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于2019年底前将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在县级人社部门、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窗口)、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如本地没有开展,可以不公开。
注:附件已发至各局办邮箱。
附件:1.《关于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厅〔2019〕219号)
2.《宁德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宁德市社会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